新政速遞 | 全國各地2021年融資租賃行業監管扶持動態
2021年初,無論是法律層面新民法典的出臺,還是銀保監會及各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都在陸續推出融資租賃行業各類政策,其中有4個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出臺針對于融資租賃公司的監管政策。
樸覓鑫整理了自開年以來國家及各地區出臺的融資租賃相關政策法規如下:
法律法規
民法典:修訂關于審理融資租賃合同糾紛案件
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已經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對其中融資租賃合同的相關內容,最高人民法院發布《關于審理融資租賃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
此次修訂,對開展融資租賃業務主要有4大影響(點擊查看)
最高法:融資租賃公司不適用新民間借貸司法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以司法解釋形式正式批復廣東高院,最新意見明確:
由地方金融監管部門監管的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擔保公司、區域性股權市場、典當行、融資租賃公司、商業保理公司、地方資產管理公司等七類地方金融組織,屬于經金融監管部門批準設立的金融機構,其因從事相關金融業務引發的糾紛,不適用新民間借貸司法解釋。
銀保監會
1月28日,銀保監會《關于建立完善銀行保險機構績效薪酬追索扣回機制的指導意見》,該《意見》同樣適用于金融租賃公司。
明確在8種情況下,高級管理人員和關鍵崗位人員績效薪酬和其他激勵性報酬要被追回。
地方省市政策
上海
1月21日,上海市關于印發《上海市融資租賃公司、商業保理公司涉個人客戶相關業務規范指引》的通知。該指引將于2021年5月1日起施行,旨在規范融資租賃公司、商業保理公司審慎從事個人業務。
2月1日,上海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發布《上海市融資租賃公司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
廣東
1月4日,廣州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印發關于促進廣州融資租賃業高質量發展實施意見的通知
1月26日,廣東省推進粵港澳大灣區建設領導小組發布《佛山順德粵港澳協同發展合作區建設方案》:鼓勵金融機構為順德企業提供融資租賃等金融服務
3月29日,廣東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發布《關于規范融資租賃公司汽車融資租賃業務的通知》,內容主要是對融資租賃公司從事汽車業務進行了幾個要點的規范:1.嚴格規范經營業務、2.嚴格把控業務風險、3.嚴格訂立業務合同、4.依法維護合法權益、5.嚴格落實監管職責。
江蘇
1月21日,江蘇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發布關于印發《江蘇省融資租賃公司監督管理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于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湖南
1月28日,湖南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湖南省融資租賃公司監督管理指引(試行)》的通知。
山東
2月8日,山東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關于《山東省融資租賃公司監督管理實施細則(暫行)》(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的公告。
浙江
1月1日起,由浙江省租賃業協會作為主要起草單位編寫的團體標準——《融資租賃行業誠信企業等級評定規范》正式實施。
1月13日,寧波市地方金融監管局聯合財政局、科學技術局等推出《寧波市金融支持人才創業創新實施意見(試行)》。
該意見鼓勵融資租賃公司開發“科技租賃”“租金+股權”等融資產品;融資租賃公司、金融租賃公司新增的人才企業生產設備直租或回租業務,按設備實際融資額的1%給予融資租賃公司一次性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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