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擊!監管部門叫停金租構筑物租賃業務,倒逼金租公司轉型
近日,業內傳出一則重磅消息,監管部門向各地發送通知文件,將矛頭對準了金租公司的構筑物租賃業務,通知稱不得將道路、橋梁等涉嫌新增地方政府隱位債務以及被處置后可能影響公共服務正常供應的構筑物作為租賃物。
構筑物作為一類特殊的租賃物,指的是不具備、不包括或不提供人類居住功能的人工建筑物,比如地下管網、道路、橋梁、沼氣池、水塔、過濾池等都是傳統的構筑物。
傳統的構筑物大多不具備所有權完整且可轉移、可處置的特點,在實際操作中面臨著諸多風險及法律糾紛。
2020年至2021年,房地產、城投信用風險頻發,城投平臺多以構筑物作為租賃標的,信用風險爆發增加了地方政府隱性債務。
監管部門沒有進行“一刀切”,而是逐步引導,將此類業務叫停。
早在2021年4月,北京、上海、天津、華東地區等地的金融租賃公司便已經陸續接到了窗口指導意見,對構筑物業務進行了相應的限制:“租賃物中,構筑物資產余額較2020年末不得增長”,此外,還有部分地區要求,“構筑物比例不得超過30%”。
金租公司有相當大規模的存量構筑物業務,一經限制,對金租公司的業務和資產規模等都會產生影響,一些對構筑物業務依賴較大的金租公司必然需要布局其他業務,嘗試轉型。
銀保監會2021年7月下發《銀行保險機構進一步做好地方政府隱性債務風險防范化解工作的指導意見》(銀保監發〔2021〕15號)。此外,多地監管意見中也提到租賃公司不得違規向城投提供融資,在監管指導下,許多公司已經陸續叫停了公司的此類業務。
2022年初,某省監管機構對金租公司傳達窗口指導,要求不得新增構筑物項目。
此次正式文件通知,更是一錘定音,未來的構筑物業務只會越來越少。
自上世紀八十年代初發展至今,融資租賃行業發生了巨大的變化,在取得巨大成績的同時也面臨許多問題:
一方面,有部分租賃公司業務過于“信貸化”、“同質化”,資產規模高速增長的同時也增加了許多隱性風險;另一方面,真正做設備租賃、中小微租賃,為地方實體經濟服務的租賃公司沒有成為主流,與融資租賃的初衷背道而馳。
這些問題促使監管部門大刀闊斧整治融資租賃業務。
監管部門此次對于構筑物業務的態度已然明了,一方面為化解政府的隱性債務所帶來的風險,另一方面,這一舉措也是在倒逼金租公司轉型,促進行業向高質量發展。
歸根結底,融資租賃公司與政府平臺“閉眼”做業務的時代已經過去,無論是金租還是商租,都需要從“同質化”走向“差異化”,充分發揮“融資”和“融物”的特性,致力于服務實體經濟。
微信公眾號
服務熱線:
021-52897099
官方二維碼: